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與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債權轉讓通知暨債務催收聯(lián)合公告
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與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債權轉讓通知暨債務催收聯(lián)合公告
根據(jù)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與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簽署的《債權轉讓協(xié)議》(編號:(2025)泉州債轉01號),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已將其對債務人福建納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授信額度協(xié)議編號:GSHT2022030921)、對保證人福建納川管業(yè)科技有限責任公司,陳志江(保證合同編號:GSHT2022030921保1、GSHT2022030921保2)、對抵押人福建納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高額抵押合同編號:GSHT2022030921抵)享有的主債權及其從權利,依法轉讓給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與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聯(lián)合公告通知各債務人及擔保人以及其他相關各方: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作為上述債權的轉讓方,現(xiàn)以公告方式通知債務人和擔保人,請債務人和擔保人或債務人、擔保人的承繼人向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履行還款償債義務或者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
相關債權以實際簽署的法律文書為準。
特此公告。
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2025年12月10日
